关于公示2017年度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结果
来源:宣传处时间:2018-01-26 09:12
各区、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市直和中央、省驻青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宣发〔2013〕3号)、《青岛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青思政职字〔2013〕1号)和《关于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青思政职字〔2014〕5号)精神,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审定,拟授予张滨等123人相应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方式
采取网上公示和所在单位公示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公示地址为青宣网(www.menghuanzhiv.com)。各有关单位要在办公区域或官方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通过评审人员的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18年1月26日至31日。请主管部门于2018年2月2日前将公示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盖章报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
三、举报方法
公示期间,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的,可向相关区市、各单位政工职评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来电来函须署真实姓名,并具体说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涉及反映问题的细节,如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明了,以便及时调查取证。
青岛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市级机关1号办公楼717房间;联系电话:85911050;邮政编码:266071;电子邮箱:qdzgzc@163.com。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附件:
记者:admin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宣发〔2013〕3号)、《青岛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青思政职字〔2013〕1号)和《关于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青思政职字〔2014〕5号)精神,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审定,拟授予张滨等123人相应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方式
采取网上公示和所在单位公示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公示地址为青宣网(www.menghuanzhiv.com)。各有关单位要在办公区域或官方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通过评审人员的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18年1月26日至31日。请主管部门于2018年2月2日前将公示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盖章报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
三、举报方法
公示期间,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的,可向相关区市、各单位政工职评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来电来函须署真实姓名,并具体说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涉及反映问题的细节,如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明了,以便及时调查取证。
青岛市企业政工职评办公室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市级机关1号办公楼717房间;联系电话:85911050;邮政编码:266071;电子邮箱:qdzgzc@163.com。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青岛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
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附件:
公示人员名单 |